贾珍,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贾敬之子,贾演的曾孙子。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生活极度放纵,他虽有一妻二妾,但仍和儿媳秦可卿,妻妹尤二姐关系暧昧。秦可卿死后,是他流泪向王夫人请求让王熙凤料理丧事,让她“爱怎么办就怎么样办”,恣意奢华。为了丧礼上风光些,他特意花一千两银子为儿子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这场奢靡的丧事,也足以说明他与秦可卿之间的特殊关系了。后因作恶多端,被人参奏革去世职,派往海疆效力赎罪。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是畸笏叟,脂砚的批中是暗自反对删除这一节的)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一般);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作者早在秦可卿的判词和曲子里就指出了这种乱伦必然带来的恶果:“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消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乘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淫荡,特别是乱伦,不仅可以败家,也可以亡国。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