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皋陶
别 名:庭坚,皐陶,皋繇,皐繇,嬴聩
民 族:华夏族
逝世地:安徽六安
主要成就:尧、舜、禹时期之政多出其手,行五刑五教
舜因皋陶生于曲阜,皋陶姓赢(汉朝始误作偃姓),被大禹选为继承人,意外死亡,伯益继承之位。后来改李姓。
尧都平阳(今山西临汾)。高阳氏的皋陶与高辛氏的契、后稷共同辅佐尧、舜、禹,成为中国先秦史中一位深远影响的人物。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我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在舜、禹时期任士师、大理官,负责氏族政权的刑罚、监狱、法治,即司法长官。皋陶被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又被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禹之先死了,而未能继位 。皋陶是与尧、舜、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之一,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 。
皋陶“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所以,舜盛赞皋陶:“汝作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五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