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名夏(1601年~1654年),字百史,江南溧阳(今属江苏常州溧阳县)人,明末清初大臣。
崇祯十六年,考中廷试第三名(探花),授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顺治二年,归顺清廷,以王文奎推荐,恢复原官,旋擢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累官秘书院大学士。以徇私植党,滥用匪人。
顺治十一年,以多尔衮追论谋逆,为宁完我所弹劾,与刘正宗共证名夏揽权市恩欺罔罪,被劾论死。诗文有名于时,著有《石云居集》十五卷,诗集七卷。
人物生平
陈名夏,明崇祯十六年(1643)杨廷鉴榜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探花),复社名士。授翰林院修撰,官至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陈名夏好诗文,曾在山东、河北等地游学。喜结天下名士,为诸生时已名重天下。北京城破前十天,陈名夏建议召集山东义勇救援京师。京城陷落之日,上吊自杀未果。王姓山西秀才力荐名夏加入大顺政权,入弘文馆(翰林院)。福王继位时,因降李自成定入从贼案。
降清后,保定巡抚王文奎推荐,复原官,超擢吏部侍郎。顺治八年,张煊弹劾他“结党营私”,陈之遴奏劾他“谄事睿亲王(多尔衮)”。 顺治十一年(1654)因倡言“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为宁完我所劾,第二天三月初二中午,顺治帝亲自讯问,侍臣当众宣读宁完我的劾奏,不等侍臣读毕,名夏极力辩白。帝大怒:“即使要辩解,为何不等宣读完毕?”命陈名夏跪着与宁完我对质。三月初三刑科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替名夏缓颊,双方争执不下。刘余谟喋喋不休,帝为之大怒,下令将其革职,审讯继续进行。陈名夏被转押吏部,至十一日吏部主张论斩。十二日,改绞死。临死前向门客柳生说:“我色竟不动也。”顺治得知其伏法后,“悯恻为之堕泪”。陈名夏之子陈掖臣被押到北京,杖四十,流放东北。
陈名夏死后,是年冬天顺治帝游南海子时,曾向冯铨称美陈名夏,说:“陈名夏多读书,问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见书能举其名。”冯铨则回答:“陈名夏于举业似所长。余亦易见。”谈迁说他“性锐”,然“肮脏”,好为名高。著有《石云居士文集》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