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古塔(满语:ᠨᡳᠩᡤᡠᡨᠠ,转写:ningguta)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是中国清代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重镇,是清代宁古塔将军治所和驻地,是清政府设在盛京(沈阳)以北统辖黑龙江,吉林广大地区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中心。为清代吉林三边之首(宁古塔、三姓、珲春)。后来其辖域缩小,有旧城遗址。
在电视连续剧《康熙微服私访记》、《铁齿铜牙纪晓岚》以及《宰相刘罗锅》等反映清朝生活的历史剧中,经常会听到不同时期,不同皇帝动怒时的一句经典台词:将某某发往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那么,何为宁古塔?宁古塔又在何处?
其实,宁古塔不是“塔”,而是一个城名,是一个清朝时期的关外流放罪犯场所。旧城在今黑龙江省安宁县西海林河南岸旧街镇。宁古塔属边远地区,旧时,这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很适合罪犯改造。即不是塔,而为何又称为“塔”呢?相传,清皇族的远祖兄弟六个,曾居住于此。满语谓六为“宁古”,个为塔,古称“宁古塔”。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清时,全国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是,可清王朝为什么不把罪犯流放到其他地方改造,而首选宁古塔呢?意图很明显,那就是宁古塔是满族的发源地,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历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到了清代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制度,设置了多处罪犯流放点。顺治初年,已制定了大清律,对罪犯的流放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是流放人员的起因、种类,流放人员的刑期,流放人员的生活等。乾隆初年公布的《大清律例》规定:“强盗免死减者,行劫数家止首一家者,伙盗供出首盗即时拿获者,偷盗坟墓二次者……具佥发宁古塔等处。”发往宁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0年为期,然后考察他的现实表现,如能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又情愿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将永远不得入关,除非皇上特批。根据《中国通史》、《清史稿》等史书记载,发遣到宁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还有朝廷大臣。顺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给事官彭长庚,一等子爵许尔安因上疏称颂睿亲王多尔衮,并要求为多尔衮平反昭雪,并恢复爵号。皇上将此事交给大臣们密议,密议结果,判处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于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宁古塔。
清朝期间,发配到宁古塔的“名门望族”也不计其数。康熙年间,轰动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标《滇黔纪闻》案,先后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宠信江苏巡抚张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许多无辜人员受到株连。康熙看过奏折后,认为涉案人太多,有些恻然。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寿了,他也想讨个吉利。据此判决,只斩戴名世一人,并未罪及家人。对方孝标,因其已过世,并未深究,只是将其子及家人一并发往宁古塔。
清朝发遣罪犯的场所除了宁古塔外,还有尚阳堡。尚阳堡在辽宁省开县东20公里处。顺治四年,深秋季节,秋风瑟瑟,秋雨飘飘。在清军占领的南京守军,正查进出城门的行人。忽然,在一个欲离宁南下的广东和尚函可的行囊中发现了违禁品——一本记录抗清志士事迹的书稿,名叫《变记》。清军大惊失色,立即将其扣押,并施展酷刑,但一无所获。后刑部以“文字干预时事”罪判决,将其流放到关外沈阳。顺治六年,函可逝于冰天雪地的异乡。同年,山东高密山李因对当时的法律不满而上书皇上,换来了死刑,后皇上念其情有可原,改为杖责,徒步宁古塔;后又免其杖责,流放到尚阳堡。无论是宁古塔、尚阳堡,还是清朝时期的其他监狱,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犯罪人或反抗者进行惩罚镇压的一种手段。它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在法律不完善、不健全情况下,改造罪犯的一种形式,它将随着封建王朝的消失而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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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宁古塔不是“塔”,而是一个城名,是一个清朝时期的关外流放罪犯场所。旧城在今黑龙江省安宁县西海林河南岸旧街镇。宁古塔属边远地区,旧时,这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很适合罪犯改造。既然无塔,而为何又称为“塔”呢?相传,清皇族的远祖兄弟六个,曾居住于此。满语谓六为“宁古”,谓个为“塔”,故称“宁古塔”。清时,罪犯来到这里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而且还要为当地官员、旗人服役。
历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到清代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制度,设置了多处罪犯流放点。顺治初年制定大清律,对罪犯的流放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是流放人员的起因、种类,流放人员的刑期、生活等。乾隆初年公布的《大清律例》规定:“强盗免死减者,行劫数家止首一家者,伙盗供出首盗即时拿获者,偷盗坟墓二次者……具佥发宁古塔等处。”发往宁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0年为期,然后考查他的现实表现,如能悔过自新,又情愿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将永远不得入关。
根据《中国通史》、《清史稿》等记载,发遣到宁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还有朝廷大臣。顺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给事官彭长庚、一等子爵许尔安因上疏称颂睿亲王多尔衮,并要求为多尔衮恢复爵号。皇上将此事交给大臣们密议,拟判处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于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宁古塔。
清朝期间,发配到宁古塔的“名门望族”不计其数。康熙年间,轰动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标《滇黔纪闻》案,先后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宠信江苏巡抚张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均受到株连。康熙看过奏折后,认为涉案人太多,而且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寿了,他也想讨个吉利,遂只斩戴名世一人,并未罪及家人。对方孝标,因其已过世,并未深究,只是将其子及家人一并发往宁古塔。
四百年前的清初, 宁古塔曾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名字。因为明清易代之际,清统治集团对明朝归顺的汉人官僚极为敏感,动辄便遭流放,而宁古塔便是当年有名的流放地之一。
许多流人出塞时,从关内带来蔬菜和花卉的种子,移植塞外。流人方拱乾《移居》中有:“花杂依晴砌,蔬迟趁雨天。都中携种远,马上带根鲜。”第三句加注道:“坦公(张缙彦)分蔬子数掬”。张缙彦不远万里,从马上带来种子和植物的根茎,分给了友人。宁古塔流人的遭遇与文革后期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倒是有些类似。
流人们在耕作之余,依然延续着谈学论道、吟诗作赋的遗风,由此出现了“七子之会”,据说这是黑龙江历史上的第一个诗社。
“七子之会”的核心人物即前述将种子带到宁古塔的张缙彦。张缙彦为南明降臣,在清朝内汉臣发生的“南党”、“北党”相争中,“北党”失势,依附于“北党”的张缙彦受弹劾被流放宁古塔。身处逆境,留连诗酒,不废庄老风度。康熙四年(1665年),他集姚其章、吴兆骞、钱威,及苕中的钱氏三兄弟钱虞仲、方叔、丹季结为“七子之会”,“分题角韵,月凡三集”。吴兆骞流放宁古塔计23年。他的出身及特殊际遇结合了他的诗名,使他一直为士人所关注。当年,沈德潜编选《清诗别裁集》中,选吴兆骞诗16首,将其列为重要诗人。吴兆骞对“七子之会”的每个人都有评价,称张缙彦“河朔英灵,而有江左风味”;姚其章之诗“春林翡翠,时炫采色”;钱威“议论雄肆,诗格苍老”;至于三钱兄弟则是“才笔特妙”。吴兆骞、钱威与姚其章均以南闺科场案牵累流放,而三钱则是浙东通海案中被处死的钱瞻伯的三个弟弟。时人评钱氏兄弟:“虞仲英姿磊坷,皎皎若仙,不愧王榭家风,尝与其兄瞻伯、弟方叔、丹季,刻烛联句”。
张缙彦的文集《域外集》收入《游宁古台记》一文,记录了1661年重阳前,18个流人名士相聚踏青登高赋诗的盛会。这次盛大的诗人相聚是在七子“月凡三集”之前。宁古台为距将军府衙城东5里一座小山,海浪河从西北两面绕过,形成西北两面悬崖绝壁。当地人又称这小山为龙头山,因为它像吸水的龙头。
这次诗会包括六十几岁的风烛老人方拱乾。他长流塞外,留在桐城的家人和亲友得知朝廷扩建皇城,颁布流刑之人可以认工赎罪。方家上下罄尽所有,认修了前门城楼,使他得以在不久后赦还故里。张缙彦的文中记录:“岩回波绕,升高骋目,天风飕飕,迥然有尘外之思。遂系马披榛,烧蓬置酒,分曹竞饮。”与我们时下的野外聚餐差不多。文中还记录其中一人下套捉到一只野鸡,但没有被烧吃掉,而是被“恻然”的方拱乾暗地里在崖顶放飞掉。方拱乾当场赋诗《放雉》两首。众人将放雉处命名为“放雉涯”,“志不忘也”。方拱乾返还故里后再次写下《忆雉》一诗:“笼外有天地,山梁霜雪春。别时犹顾我,行处未逢人。曾否故巢在,应疑旧羽新。花根见余粒,爪印印阶尘。”
《游宁古台记》一文写于十年后,其时方拱乾已逝去五年。这篇记游是因张缙彦整理书稿杂物时,看到方拱乾当时所做诗,不禁眼泪盈眶,执笔写下的,文中有 “坦庵(方拱乾)以是年归里,闻其没复五年,遗迹如新,墓木已拱,百年几何?欲常遇胜游如此日者,岂可得耶?”
当年放雉的崖顶,今人立有石碑“放雉涯”。
电视剧中,清朝的皇帝往往会对罪大恶极的罪臣说:“发配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然后这个大臣就吓得屁滚尿流,恳请皇帝开恩。更有谚语曰:来到宁古塔,十个黄泉路都不怕了。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害怕宁古塔呢,到底是怎样的人间炼狱,连死都愿意却不愿去宁古塔。
自清顺治十年(1653)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至今已360余年。后设宁古塔将军,为吉林将军的前身。宁古塔属边远地区,旧时,这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很适合罪犯改造。从顺治十二年陈嘉猷被发往宁古塔开始,这里便成为清初流放重犯之地。这其中最有名的当属丁酉科场案。丁酉科场案发生在清朝顺治十四年,岁次丁酉,屡兴大狱,株连甚广,是中国自有科举以来最血腥的作弊处罚案件。是年,先后发生三次科场舞弊案,分别为丁酉顺天乡试案、丁酉江南乡试案、丁酉河南乡试案。可见宁古塔关押的都是负有重罪的人,堪比死刑还恐怖。
后因时值明清易代之际,大批受到朝廷刑罚的官员将领被发配到宁古塔,特别是顺治至乾隆年间,成千上万的人被流放到此,让宁古塔成为当年有名的流放地之一,甚至很多人在去之前就已经自杀。
宁古塔辖界在顺治年间十分广大,盛京以北、以东皆归其统。随着设厅,疆土逐渐减少。黑龙江省东部的海林县,是三百多年前清廷流放人犯的宁古塔所在地。流放宁古塔的人,其结果大多被冻死、累死、被折磨死等。能回着回来的人不多,能从这里重返朝堂的几乎没有。
而披甲人是什么人呢?八旗制度“以旗统军,以旗统民”,平时耕田打猎,战时披甲上阵。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为“阿哈”、“披甲人”、和“旗丁”三种。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就是用来帮助清王朝镇守边疆的人,因为披甲人世代居住边疆,清王朝会经常将一些犯人或其家属发配给这些人,稳定军心。“与披甲人为奴”就是去给披甲人当奴隶。披甲人的地位就够低了,并且都不是什么善茬。去给这种人当奴隶,其结果也只有受辱或是被他们折磨而死,比死还要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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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常看清官剧的人,说道“宁古塔”多少都会有点印象,《康熙微服私访记》、这部电视剧中,经常会听到皇帝动怒时的一句经典台词:将某某官员发往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那么,“宁古塔”到底是哪里呢?“宁古塔”中国清代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重镇。满语数之六为宁古,个为塔,相传清皇族先祖兄弟6人曾居此地,故名“宁古塔”。今为黑龙江省宁安县治所在地。
自始顺治年间,宁古塔便成了清廷处罚官员的流放地,众多的朝廷重案以它为句点,因此“宁古塔”这个再平静不过的地名便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这辈子最不想去的地方。任何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间与这里产生终身性的联结,而到了这里,财产、功名、荣誉、学识,乃至整个身家性命都会堕入漆黑的深渊,几乎不大可能再泅得出来。金銮殿离这里很远又很近,因此这三个字常常悄悄地潜入高枕锦衾间的恶梦,把那么多的人吓出一身身冷汗。《研堂见闻杂记》写道,宁古塔,几乎不是人间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大多半道上被虎狼恶兽吃掉,甚至被饿昏了的当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来寥寥无几。相比清朝同时期的其他流放地,“宁古塔”是最可怕的,没有之一。
中国古代列朝对犯人的惩罚,种类繁多,但粗粗说来无外乎打、杀、流放三种。打是轻刑,杀是极刑,流放不轻不重嵌在中间。相比种种酷刑,流放确实成了一种极为仁厚的惩罚,但对承受者来说,长痛哪如短痛来的舒服,而流放却是一种身体与精神的长时间恐怖折磨。并且当时一人犯罪,必会牵连亲友,浩浩荡荡押往宁古塔。孩子到那里都成了奴隶,非人的生活无限摧残着人成为行尸走肉。
清朝皇帝还很喜欢搞文字狱,这是握权者最乐于对付知识阶层的手段。只消深文周纳、上纲上线,几乎无需动用国力,就能消除异己文人,使耳根清净,何乐而不为?于已定罪的文人也不能都杀,否则落得个残害文化的骂名,于是不知有多少所谓“犯人”的文人的判决书上写上了“流放宁古塔”。
还是长痛不如短痛啊,流放“宁古塔”,慢慢遭受身心的折磨,不如斩头来的痛快直接,宁可死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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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宁古塔,在一些清宫剧中经常能够看到,主要是皇帝用来处罚一些犯人的方式,宁古塔位于今天的黑龙江海林市,并不是一座塔而是地名,有很多军队在这里驻守,还有宁古塔与披甲人的故事,宁古塔在古代十分的荒蛮,而且经常有毒虫猛兽出没,很多被发配到宁古塔的还没到半路就死了,这就是宁古塔恐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