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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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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初四大案又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集权而策划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

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洪武四大案

明朝的郭桓案是怎么回事?

  郭桓案,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发生在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属于官吏贪污案件。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以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对此,明太祖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各省官吏死于狱中达数万人以上。为了追赃,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小富百姓,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记其数。由于牵扯面过广,全国百姓对此案非常不满意,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背景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以至于明太祖在建国后就十分注意政风。他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 。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官员贪污,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监控官员。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经过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其事项有:

  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岁收。

  私吞淅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缴两百多万石。

  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郭桓等人总共贪污两千石百多万石粮食。为此,明太祖决心趁机扫荡全国贪污官员。

  明太祖令审刑司吴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莫不因此破产,史称“郭桓案”。最后,明太祖为了平息民怨,将审刑司吴庸杀了,并称折算赃粮实有两千石百多万石,“恐民不,但略写七百万耳”。

  结论

  《明史·刑法二》记载郭桓案的起因时,曰:郭桓者,户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明太祖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郭桓案与之前的空印案坐死数万人,这是明太祖过度重典肃贪的表现,让明朝官员警戒恐惧,时人谓:“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8]。”郭桓案因打击面过宽,使不少官员蒙受不白之冤,从而使肃政目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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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案和胡惟庸案是朱元璋故意造的冤案吗

  古代剥皮,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其残酷程度与凌迟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刑罚并不在规定的处刑之列,但是在历史上却有很多朝代都行使过这种刑罚,明朝皇帝朱元璋处死功臣蓝玉就用了剥皮的刑罚。剥皮的方法就是从脊椎处下刀,使得背部的皮肤分成两部分,再利用刀把皮肤和肌肉慢慢地分开来。最初剥皮是人死后再进行剥皮,但在后来逐渐演变成活剥皮。 

蓝玉剥皮照

  蓝玉剥皮照

  蓝玉本是朱元璋最信任的臣子,他也为朱元璋打了不少的胜仗,但为何最后却被剥皮,他的人皮还被巡回展览?除他以外受牵连的人数达到1.5万人,让人不寒而栗,这也算是历史上一大惨案。

  蓝玉在明朝时期是一代名将,跟随开平王征南讨北,所向披靡,是开平王最重视的将士,也时常在朱元璋面前夸奖他,朱元璋也愈来愈信任他,封他为太傅。但是蓝玉却愈发变得嚣张,三番几次在大会上说出大逆不道的话,而且还在朱元璋没有应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占有百姓的田地,蓄养家奴和干儿子。朱元璋看在眼里,觉得不治蓝玉,蓝玉都要骑到自己的头上了,况且在那个敏感的年代,太子刚死,皇太孙又还只是个孩童,皇位岌岌可危。于是,蓝玉以谋反的罪名被捕,虽然他一口否定他没有造反的心,但是皇上要让臣子死臣子不得不死。蓝玉遭到被剥皮的悲惨下场,人皮还进行全国巡演,最终是他的女婿向皇上奏请,才使他的人皮留在了四川。 ...查看更多

明朝空印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朱元璋为什么要大开杀戒?

  明朝初年发生了四起影响十分大的狱案: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和空印案,这四起案件牵连人员甚广,死伤无数。现今许多学者都认为这四起案件属冤案,是朱元璋借此肃清朝中势力,以此巩固皇权统治。空印案与郭桓案类似,是朱元璋藉此惩治贪污的案件,空印案造成数百人被杀(也有说法认为被杀者数万),数千人受杖戍边。究其发生的具体时间,因官方史书并未记载,学界一直未能形成统一的看法,有说是洪武八年(1375年)的,有说洪武九年(1376年),也有认为是洪武十五年(1376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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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空印,指的是在空白文书簿册上加盖官印,待需使用时再在上面填写内容,这是因为当时交通并不发达,文书往来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为了避免出现错误而发回的情况,因此户部往往会使用空印。其实空印的做法并非是在明朝才出现,元朝开始便形成了这种习惯性的做法。洪武年间,户部官员在统计地方钱粮征收时,考虑到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损耗的情况,因此往往是地方官员到了京城后再在空印文书上填写实际数目,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大怒,认为这是官员间互相私通、贪污,因此下令将与此事相关的官员一并严惩,下令“凡主印者沦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此令发出后,从户部尚书到各地主守空印的官员皆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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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及空印案,就不能不说到当时的吏治情况。朱元璋在位期间,对官吏的贪污腐败行为打击十分严重,为了防止官吏间互相作奸贪污的情况,朱元璋下令各地在上报帐目时,必须造册两份,并盖上官印,一份移交户部,以便户部记录地方财政状况;一份作以备用,如果出现数目不符的情况,不予报销,并将帐目驳回重新填造。但是空印的出现可以随时更造,也为贪污舞弊提供便利,因此明初因空印而滋生的腐败并不少见。官吏仅凭“一印一纸”便可“为文移以虐民耳”。面对地方贿赂成风、徇私舞弊随处可见的情况,朱元璋决定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整治,其中之一便是对空印现象的整肃,也就造成了后来的“空印案”。就整个案件来说,“空印案”或许是冤案,但是利用空印以谋私的情况在明朝是普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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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印案发生后,在朝中造成了很大的反响,官员们纷纷保持沉默,不敢再谏言,不过也有例外。一位名叫郑士利的生员向朱元璋上书,直陈空印案的利弊,最后被朱元璋分配到江浦服劳役。不过空印案对明初吏治的肃清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许多贪污腐败者自此不敢妄为,朱元璋也乘此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案的爆发迎来了清算贪官劣吏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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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是哪四个?明初四大案是怎么发生的?

  朱元璋原名重八,25岁参加农民起义军后改名元璋,加入抗元队伍是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仅3年就被部下诸将奉为“吴国公”,经过15年的打拼,终于于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继汉高祖刘邦之后,第二位农民出身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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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朱元璋是农民出身,亲身经历了元末官员对百姓的欺压,对官府极为痛恨,自己当上皇帝后对官员的要求极高,决不允许欺压百姓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一般都是死罪,此外他对那些贪腐、徇私舞弊、结党营私的官员更是毫不手软,对付他们的刑罚也更严酷,朱元璋的执政理念可以用四个字总结,那就是“严于吏治”。

  洪武年间,朱元璋一共处理了四件大案,分别是"空印案"、“胡惟庸案"、"郭桓案"和“蓝玉案”,这四个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处理了大批官员,四次案件加起来,被处理官员的总数竟超过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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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当时各府州县每年都往京城缴钱粮、军需等,这些东西送往之前都要有完整账目,再加盖印章,到京城后由户部核算,其中任何一项存在偏差就要退回重新造册,钱粮运输途中必有损耗,造成他们都要多跑一趟,有人就想到先在空白文书上盖印,等核算完成后再填上数字,此法变成了一种习惯,朱元璋知道后大怒,认为他们不按规定办事,有欺君之嫌,下令将全国各地正印官全部处死。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当宰相期间,朝中遍植朋党、打击异己,而且独断专行,许多事情都擅自处理,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最终以"谋不轨"罪诛杀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胡案”前后3万余人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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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当时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等人,私吞太平、镇江等府赋税,还私分浙西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税赋,中饱私囊,朱元璋命审刑司严刑审讯,彻查后发现共计损失粮食2400万担,全国12个布政司牵连其中,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人也参与其中,最后朱元璋下令将涉案人员全部处死。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蓝玉身为开国功臣,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甚至不听皇命,除此之外,蓝玉还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下令将他处斩,平时与蓝玉有关系的将校,也都被定为“逆党”,全部抄家灭族,此案被杀之人多达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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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惟庸案”与“蓝玉案”被杀人数,各史料记载差别不大,两案一共有四万余人被杀,至于“空印案”和“郭桓案”,《明史刑法志》说“郭桓案”死者数万人,《国史概要》中说“空印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最后经吴晗考证,在《朱元璋传》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加上胡惟庸、蓝玉两案,明初四大案被杀官员超过十万。

  朱元璋奉行严刑,出发点是好的,用起来效果也不错,但不可避免处出现用刑过当的情况,以至于出现冤杀,如“空印案”,朱元璋当时下令将全国各地的正印官全部处死,其下属官员也要充军边疆,最后导致很多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也在其中,再如“胡蓝”两案,受牵连的官员中,很多人并无谋反之心,只因曾经做过两位的部下,结果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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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大兴狱讼,策划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通过这四起大案,朱元璋逐渐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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